電腦與通訊工程系校外專題製作比賽獎勵辦法
電腦與通訊工程系校外專題製作比賽獎勵辦法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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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年11月09日修正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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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參賽師生之誤餐費:早餐費五十元、午晚餐各壹佰元,搬運費:八百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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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帶隊老師每日給予五百元之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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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 凡參加敎育部委託舉辦之各項比賽(或同等級比賽),獲獎之老師及學生獎勵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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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: 老師- 叁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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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:壹千五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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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名: 老師-貳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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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:壹千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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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名: 老師-壹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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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:五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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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獎項以其他名稱頒給,則最高獎項比照第一名,第二獎項比照第二名,第三獎項比照第三名(例如:特優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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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條 上述獎助費用由系學會支應,參賽作品必須存放在系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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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條 上述獎助金額,可視情況另簽請系主任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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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條 本辦法簽請系主任核可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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